| 山西省商务厅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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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5-18 16:12 文章来源:厅条法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一、全面加强我省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。按照省政府实现转型发展、安全发展、和谐发展的要求,努力把各级商务部门建设成为诚实守信、依法行政、廉洁勤政、务实高效、服务优良的文明机关,推动我省商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二、文明执法,热情服务。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,出示证件,表明身份,文明执法,依法办事。开展文明服务,全体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,热情接待,服务周到。
三、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与监督。诚恳征询社会各界的批评与建议,对有利于商务管理的建议和改进意见,认真吸收,积极整改。求真务实,锐意创新,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。
四、推行政务公开,加强行政效能建设。对本厅的行政决策、行政管理、公共事务等,凡不涉及秘密的,一律向社会公开。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如何办理,都要在办公场所或本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开。
五、落实限时办结,提高行政审批效率。对属于我厅权限内审批的项目,在申报材料齐备完善的情况下: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;拍卖企业设立许可 2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;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证核发 3个工作日内核发证书;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2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;石油成品油批发、仓储、零售经营资格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;国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(金融企业除外)核准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;鲜茧收购资格认定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;与境外合资、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;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;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;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核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;限制进出口技术许可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;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。
六、明确责任,加强监督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。严格执行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。认真纠正商务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,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,认真对待,及时纠正。
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。
监督投诉电话:0351—40745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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